云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進一步加強散裝白酒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提示
生產經營消費都得“明明白白”
本報訊 (云 軒)為進一步提升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提高生產、經營、消費環節風險防控能力,近日,云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進一步加強散裝白酒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提示。
散裝白酒具有價格低廉、風味多樣的特點,滿足了不同層次的社會消費需求,在云南省尤其是廣大邊遠鄉村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但是,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者法規標準意識淡薄、消費者安全意識不足的問題較為突出,導致散裝白酒消費安全隱患較大。
“明明白白”生產。白酒生產者特別是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要加強法規標準意識,按標準生產加工,確保質量安全。禁止白酒生產中超范圍使用甜蜜素等添加劑和使用工業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在白酒蒸餾、輸送及存貯過程中,不得使用塑料管及塑料桶接、裝白酒,盡量避免白酒與含塑化劑的塑料制品直接接觸,防范塑化劑超標;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得采用固態法之外的方法生產加工白酒;未經登記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的白酒,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明明白白”經營。散裝白酒經營者要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經營的白酒“來源可溯、去向可追”。嚴禁銷售來源不明或者未經登記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的白酒;嚴禁銷售標簽標識缺失散裝白酒,要準確記錄白酒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餐飲服務單位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的,要加入顏色進行警示,并嚴格管理,防止作為白酒誤飲。嚴禁采購、銷售和使用來源不明、無合格證明文件的白酒;餐飲服務單位自制泡酒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用物質。
“明明白白”消費。散裝白酒消費者要加強食品安全意識,正確選購和飲用白酒。農村集體聚餐主辦者嚴禁采購無合格檢測報告、生產廠家不明、未經登記備案的白酒小作坊生產加工的散裝白酒用于集體聚餐飲用。要嚴格非食用原料及危險化學品存放,嚴防因誤飲誤食誤用造成人員傷害。消費者要樹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責任人”的健康理念,對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散裝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不采購、不飲用生產廠家不明、未經登記備案的白酒小作坊生產加工的散裝白酒。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