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9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市場主體數量較多的城市,聚焦市場主體和群眾關切,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6個試點城市是我國改革創新的高地,允許這些城市在突破現有體制機制框架下進行創新探索,對加快制度創新、優化營商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日,京津穗經開區268項政務服務事項啟動跨省通辦,這是全國成立的首個政務服務改革創新合作聯盟。 仲雁銘 作
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政治生態、發展生態、社會生態的綜合反映,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有人把好的營商環境比喻為熱帶雨林。熱帶雨林陽光充足、雨水豐沛、物種多樣,每一種生物都有自己的空間,充滿活力。而熱帶雨林式營商環境,能夠容納類型足夠多的市場主體,不管是大型企業還是中小微企業,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位置。
近年來,我國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標國際先進經驗,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取得顯著成效。2012年,我國市場主體有5500萬戶,到今年7月底,市場主體增至1.46億戶,年均凈增超1000萬戶。市場主體活躍度總體穩定在70%左右。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排名,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我國由2012年的第91位,上升到2020年的第31位,8年提升了60位。
國內營商環境持續改善,世界排名不斷提升,體現了我國經濟發展的潛力和韌性。市場在不斷變化,營商環境也要隨之不斷優化。從某種意義上說,營商環境只有更優,沒有最優。當前,我國經濟正在穩定恢復,發展形勢穩中向好,但也要注意到,世界經濟整體發展環境面臨諸多風險和不確定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復,國內消費力偏弱。在這種情況下,要進一步激活市場主體活力,釋放消費潛力,增強發展動力,優化營商環境無疑是極為重要的舉措。
客觀講,近些年我國各地各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出臺了許多政策措施,推進力度一再加大,涉及層面越來越廣,但一些頑瘴痼疾仍難根除,如地方保護、數據壁壘、新官不理舊賬等,廣為市場詬病。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提出6項重點工作,第一項重點工作是“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要求試點城市要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取消對企業跨區域經營不合理限制;破除政府采購等領域對外地企業的隱性壁壘。而這6項重點工作,其實針對的就是現實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不僅要解決老問題,還要適應新變化、新需求,找到新思路、新方法。當前,“三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快速發展,對市場環境和經濟發展產生巨大影響,也對市場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在這種情況下,簡單套用過去的監管規則和制度顯然是不行的,必須要根據市場變化的新特點創新監管體制機制。政府職能部門要堅持包容審慎原則,既用開放的態度包容市場的“新”,提供公平寬松的市場環境,激發創新創業的活力,又能夠及時跟進、了解、把控“新”,發現問題苗頭,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改革需要摸索前行,而具體如何改,并非“一個方子包治百病”。事實上,6個試點城市在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雖然堅持的原則大體相同,但它們在具體政策措施上卻各有不同,各具特點。比如,今年上半年,各地陸續宣布推出營商環境改革政策的4.0版本,均有不同側重點。北京在全國率先出臺中小微企業幫扶“新6條”措施,聚焦市場主體關切;上海推出優化營商環境31條,關鍵詞是系統集成;廣州提出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的營商環境的思路,突出“新、細、活、彩”4個特點;深圳在全國率先開展商事登記行政確認制等10項改革試點,著力解決一批制約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的突出問題;重慶推廣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評估指數體系,探索開展“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杭州探索在全域實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這些城市的探索實踐,由點到面、由淺入深再由面到重點,正在把深化“放管服”和營商環境改革提高到新的水平、新的階段。
當前營商環境建設仍處于摸索階段,上述6個城市在營商環境尤其是軟環境方面確實已經找到了自身的突破口,而隨著試點改革的深入,它們還會積累更多更好的經驗,為全國其他地方推進改革提供借鑒示范。我們期待不斷改善的營商環境,能夠更好地穩定市場預期,也給予企業更多信心,不斷吸引各類投資主體,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
《中國質量報》【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