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些年,市面上有不少號稱“植物提取”“可食用”的“食品級”化妝品,因迎合了一些消費者愛美又追求健康安全的消費心理,市場銷量不錯。然而,國家藥監局日前發布消費警示,稱目前我國并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這一品類,而且化妝品的安全性與其是否可食用并無關系,商家宣稱“食品級”化妝品的做法是對消費者的誤導。
食品是食品,化妝品是化妝品,兩者不能混淆。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而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食品經口進入并由消化系統消化和吸收,在使用方法、作用機理等方面均與作為化工產品的化妝品不同,因此,“食品級”化妝品這個說法不成立。而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品宣稱“可食用”,必須要有“食”字號,而化妝品只有“妝”字號。
既然化妝品和食品分屬不同行業,為何有商家要將它們混為一談呢?受各種不科學消費理念誤導,不少消費者想當然地認為純天然的東西要比化工產品更健康更安全。一些商家抓住這種消費心理做文章,一度大打“純天然”“純植物”“無添加”等宣傳牌。為引導消費,規范市場,我國新修訂的《廣告法》規定,禁止商業廣告中使用“純植物”“純天然”及“無毒”“無副作用”等絕對化的宣傳詞語。但不良商家并不死心,它們認準消費者“美與健康兼得”的心理不會變,便避開那些違禁詞語,創造出“可食用”“食品級”等新概念,引發消費者聯想。而自封“食品級”的化妝品相當于加貼了“健康安全”的標簽,售價也會提高。
揭掉不法商家貼在化妝品上的“食品級”標簽,戳穿其偽科學宣傳把戲,還得靠科學。業內專家指出,食品或食品原料用于化妝或用于制作化妝品,并非如一些人想象的那樣健康安全。比如,食物中含有的維生素C,其性質很不穩定,容易發生氧化。用于化妝品中的維生素C一般都是其穩定態的衍生物,且濃度、刺激度都有調節。直接涂維生素膠囊或者直接把含有維生素C的檸檬汁擠入面膜里,不僅達不到護膚效果,反而因檸檬酸具有很強的腐蝕性,容易出現臉干、發紅等癥狀,嚴重的還會引起皮膚過敏。
事實上,為了保障使用安全,我國對哪些物質可作為化妝品原料有嚴格的規定。對于未收錄在《化妝品已使用原料目錄》中的“食品”原料,若想作為原料添加至化妝品里,需對其皮膚刺激性、皮膚致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進行毒理學評估,經全面評估認為安全的,并經國家藥監局化妝品新原料注冊或者備案后,方可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而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廣泛存在的物質被收錄為化妝品禁用原料,禁止添加在化妝品中,如魔芋、維生素K-1等。
顯然,“食品級”化妝品的宣傳是經不起推敲的。需要提醒的是,在化妝品生產過程中,為了保證化妝品的性狀穩定,生產廠家會在產品中添加水、乳化劑、增稠劑、防腐劑等添加劑,號稱“無添加”“純天然”的化妝品是不存在的。即使是那些添加了食品原料的化妝品,主要成分依然是化學原料,并不具備可食用的條件。
前不久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與食品有關圖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標注的其他內容;《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食品級”化妝品的宣傳已經觸碰了法律紅線,理應被禁止,相關商家也應該受到查處。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