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暢金學 武 鵬
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建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以來,有機產業取得了快速蓬勃的發展。有數據表明,截至2020年底,我國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的頒發數量為21094張,其中初級農產品占比接近80%;有機產品獲證企業為13583家,有機作物生產面積為253.6萬公頃,分布在全國3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近幾年連續保持比較高的年均增長率。但由于我國有機農業發展起步比較晚,目前還處于發展初期階段,存在著生產技術支撐相對薄弱、產品質量容易出現波動、有機產品認證市場有待完善、冒用有機產品銷售時有發生等問題,有機產業的發展社會關注度很高,廣大消費者對“健康生態”的有機食品農產品充滿期待的同時,也會因為信息不對稱,或者市場出現的負面信息,而對有機產品行業充滿質疑。
司海英 作
近年來,隨著消費模式的不斷變化,線上平臺銷售、網絡直銷、會員制點對點配送等新型產品銷售模式不斷出現,有機產品獲證組織傳統的線下監管方式已不能應對,監管方式的系統性調整和完善勢在必行。較其他有機產品生產大省不同,上海是全國最重要的有機產品消費大市,銷售渠道的變化也給有機產品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做好新形勢下有機產品市場監管工作,需要充分發揮“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工作格局優勢,綜合運用大數據、信用監管、聯合執法、聯合懲戒等眾多監管執法手段,從“田間到餐桌”的整個供應鏈入手,強化源頭治理、強化過程監管,不斷提升消費者對有機產品的認知度和獲得感。
基于此,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以發現問題為導向,在抓好本地產的有機產品獲證組織“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的同時,采用“盲樣”的方式對本地產的有機產品實現全覆蓋監管。同時,對于量大面廣的網絡銷售平臺、銷售門店等,創新性地以風險監測為手段開展監督檢查,掌握有機產品的真實現狀。自2019年以來,該局累計開展風險監測的樣品達400批次,并在有機產品風險監測工作中采用“三結合”的方式,即:線上平臺與線下實體相結合、問題發現與線索移交相結合、重點產品與重點問題相結合。主要表現出的特征為:一是在監測渠道方面,線上渠道的問題發現率比較高,線下實體的問題發現率低于線上渠道;二是在監測品種方面,水果類產品發現的問題相對比較多,野生采集植物、水產、蔬菜、畜禽肉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三是在監測項目方面,農藥殘留檢出比較突出,農藥使用中的復合用藥趨勢比較明顯;四是在認證機構方面,問題樣品涉及認證機構呈現逐年上升趨勢,這與風險監測方案逐步聚焦重點產品、重點項目直接相關。
從上海市近3年來的風險監測情況來看,有機產品的監管工作面臨3方面的挑戰:
一是網絡渠道銷售的問題相對較多。從上海市近3年來的風險監測結果來看,超過80%的問題樣品批次來自線上平臺,線上平臺銷售的有機產品不光問題樣品發現率遠高于線下商超,同時還存在虛假宣稱有機產品的情況。據不完全統計,線上銷售有機產品涉嫌違規信息的比例高達40%左右,包括涉嫌以有機產品的名義銷售未經認證的產品、超范圍和超期使用有機證書、銷售產品未加貼有機碼等等,虛假標稱“有機食品”的現象大大影響了有機產品的行業形象,并且由于后處置環節的不及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這一現象的發生。
二是獲證后監管力度還有待加大。從上海市近3年來的風險監測結果來看,400批次有機產品共涉及30余家認證機構,有18家認證機構發證的產品不同程度被檢出問題樣品。這種情況,一方面說明認證機構在發證后日常監管上仍存在缺失,另一方面也說明傳統的監管方式未能實現有效監管。由于未形成立體化的監管制度設計,導致目前市場出現“魚龍混雜”的情況,消費者對有機產業的發展和有機產品的本身的信任明顯不足。有調查顯示,在監管頻次方面,81%的企業每年抽檢次數在1~2次,少數企業在兩次以上;在監管對象方面,由于涉及企業廣泛、產品眾多,加上農產品的季節性特點,認證機構和政府監管覆蓋面極為有限;在監管形式方面,比較重結果、輕過程,生產過程監控有待加強。
三是種養殖過程管控技術還比較匱乏。從上海市近3年來的風險監測結果來看,宣稱有機產品檢出的問題批次樣品數量比較高。從銷售端視角來看,鑒于種養殖環節有較長的生長周期,再加上休藥期,很有可能種養殖環節存在的問題也會比較多。有機農業應該是傳統農業與現代科技的結合,但在實際的調查中,仍有不少企業采用原始的“靠天吃飯”的種養殖模式,缺乏有效的過程管控技術或者管控技術單一。有調查顯示,在有機生產病害防治技術中,物理防治占比62%,企業在生產中物理防治使用最廣,一方面由于物理防治操作簡便,另一方面是由于物理防治更安全、環保。在實際生產中仍面臨諸多病害無法有效控制的問題,這也是水果中大量檢出農藥殘留的根本原因。
近3年,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通過不間斷的風險監測工作,對上海有機產品銷售市場監管進行了有效的嘗試,在發現有機產品不合格問題的同時,也有效排查出銷售環節實際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通過單一的檢測手段很難實現充分監管,必須充分轉變監管理念,改進監管方式。
一要改變監管部門在監管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的現狀,實現有機產品從種養殖端到銷售端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從定期監管到定期監管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遏制不法生產者和經營者的機會主義傾向,確保監管的系統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
二要完善監管工作的預警交流機制,一方面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管理力度,落實認證機構的監管職責,另一方面加快監管預警交流平臺的建設,形成信息共享、實時共管的監管機制。
三要加強監管后續處置措施,構建有效的約束機制,規范行業自律行為,確保監管措施能落實、監管機制有成效。只有形成立體性、全國性完整的社會監督體系,才能真正肅清市場不正之風,促進有機產業蓬勃發展。
(作者單位: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認證監督管理處)
《中國質量報》【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