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失敗有新解
四川省內江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探索創新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制度
本報訊 (記者 龔志偉)近日,四川省內江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內江市消委會)對調解失敗案例在不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和經營者商業秘密的前提下進行了為期7天的公示,目的是調動社會公眾來監督評判消費糾紛。
為確保公示合法、客觀、公正、準確,內江市消委會制定了《內江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消費投訴信息公示暫行辦法》,征求了相關部門的建議意見。該辦法建立了消費投訴公示信息審核流程,對消費投訴公示的內容逐一進行核查、研判,排除惡意投訴情況,確保公示對象全面、真實。同時,在公示前對相關經營者進行約談,通報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宣講相關法律法規,并提出整改建議,明確整改時限。目前,內江消委會在公交車站廣告傳媒、各大商場LED廣告屏幕等對定制家具、健身服務等4個調解失敗的案例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企業名稱、經營地址、經營品牌、注冊時間、投訴內容、調解結果。
消費投訴信息公示能夠發揮社會監督、信用約束和提示警示作用。據悉,內江消委會將繼續探索消費投訴公示工作的有效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加強部門聯動,擴大消費投訴公示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公眾參與度,讓信息更公開、市場更透明、消費更放心。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