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東周)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市場監管局和市財政局聯合印發《衡水市知識產權資助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在衡水市原有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完善資助和獎勵等政策,全面取消對授權發明專利和商標注冊費用的資助,重點加大對后續轉化運用和行政保護的支持。對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20件以上,并且當年新增高價值專利10件以上的單位,資助15萬元;對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15件以上,并且當年新增高價值專利5 件以上單位,資助10萬元;對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5件以上,并且當年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兩件以上單位,資助5萬元。
《辦法》明確,對通過PCT途徑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國外授權發明專利,每個國家資助3萬元/件,對同一發明創造在多個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權的,最多資助5個國家。對當年新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家;對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給予不超過同期同檔次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最高50%的貸款貼息補助,同一企業的年度貼息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辦法》還規定,對新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核準注冊為地理標志商標的組織,一次性獎勵10萬元。
《辦法》將于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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