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黃小軍)日前,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發布實施〈云南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一批)的公告》,此次公布的中藥配方顆粒省級標準共101個,該批標準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云南省藥監局高度重視中藥配方顆粒發展。2018年,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藥飲片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精神,該局開展了中藥配方顆粒試點研究工作,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有4家配方顆粒試點企業投入生產。
建立完善的標準體系是規范中藥配方顆粒市場發展的重要基礎。今年2月,為加快制定符合新的國家技術要求的中藥配方顆粒標準,云南省藥監局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工作組,積極開展調研、座談,并結合云南省實際,制定了《云南省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制定工作程序及申報資料要求(試行)》,按照“優先選擇市場急需、供應量大且滿足臨床組方配伍需要的品種”的原則,建立實施“企業申報、專家審評、檢驗復核、公示、發布”的工作機制。自今年5月起,該局先后組織對170余個品種開展了審評工作,在吸納相關意見的基礎上,發布了西洋參等101個中藥配方顆粒省級標準。
截至目前,加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的196個國家標準,云南可用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共計297個。云南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體系初步建成,基本能夠滿足全省中藥配方顆粒生產和臨床使用的標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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