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實習記者 賈潤梅)11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決定。為加強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國務院決定對《實施條例》增加一條,具體內容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實施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今年3月,工信部、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受此消息影響,電子煙相關概念股紛紛大跌。當月,電子煙概念龍頭股億緯鋰能跌15.85%,悅刻代理商愛施德跌10.01%。此外,其他電子煙概念股也紛紛呈現下跌趨勢。
修改條例符合電子煙產品特性以及當前國際監管的通行做法,有利于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近年來,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專家指出,此次《實施條例》明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參照卷煙有關規定執行,將大幅度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有效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虛假廣告等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事實上,針對電子煙的監管政策已非首次出臺。2019年1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強調,督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并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
電子煙市場亂象由來已久。數據顯示,僅在2019年我國就有8000多家“電子煙”相關企業注冊開設。但不可否認的是,作為傳統煙草的替代品,電子煙仍然含有有害成分。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地哥網創始人余德表示,電子煙本身制造工藝并不復雜,且較小規模投資就能進行生產,有些廠家為了促進電子煙消費,在產品里加入薄荷、茶葉等味型香精,其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還沒有較為可靠的臨床結果。專家表示,雖然一些頭部企業設立了煙油分析實驗室,但目前整個行業仍舊缺乏產品標準和法律規范。
政策收緊,電子煙將走過紅利“窗口期”。有專家表示,電子煙市場存在著“發展在前、監管滯后”的特點,面臨日趨嚴格的監管態勢,行業的紅利“窗口期”可能已經過去。與此同時,電子煙行業仍有較大市場空間。數據顯示,中國是全球最大的潛在電子煙市場,截至2019年,中國煙草市場消費者超2.87億人,行業潛在市場規模為1129億元,與滲透率只有1.2%的現狀相比較,電子煙行業發展空間依舊較為廣闊。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