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姚延敏)為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科學有效實施監管,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日前,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制定并出臺了《天津市食品生產風險分級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根據《規范》,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負責制定該市食品生產風險分級管理規范,組織指導各區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開展本轄區食品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匯總、分析本轄區食品生產風險分級信息,加強食品生產監管。食品生產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遵循風險分析、量化評價、動態管理、客觀公正的原則。
《規范》明確了風險分級、程序規定、監管要求等內容。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劃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4個等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劃分結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發現食品生產者涉嫌存在違法情形先行立案查處,作為確定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的依據;同時,統計分析轄區內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結果,確定監管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問題清單。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重點食品生產者的監督檢查頻次做出臨時調整。
《規范》共五章二十九條,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