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噸小標”等違法行為將受重處
兩部門發文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
本報訊 (記者 岳 倩)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
近年來,輕型貨車“大噸小標”、小微型載客汽車非法改裝、客貨混載等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成為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通知》的發布實施,旨在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切實加強車輛生產和登記管理,科學謀劃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車輛源頭治理,進一步提高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性能。
《通知》明確生產企業要提高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要求,并隨附了《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技術規范》)。針對輕型貨車,《通知》提出貨箱寬度、發動機排量、輪胎負荷等要求,可直接有效限制裝載能力,消除超載運輸的隱患;輕型客車方面,通過整車長度、座椅布置、行李區縱向長度等要求,大大減小了客貨混裝、非法改裝的空間;同時,對自卸車、倉柵車、清障車提出針對性要求,確保產品合理合規。對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在產產品,2022年3月1日起,生產企業應立即停止生產,相關機構應立即停止接收相關產品合格證信息。
《通知》要求,生產企業要嚴格落實生產一致性、委托改裝和整車合格證的管理要求,切實承擔產品安全質量、生產一致性主體責任。一是加強對車輛產品出廠前安全質量檢驗,確保批產產品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有關規定要求,切實提高車輛產品安全性能;二是制定辦法對委改企業管理,對委托改裝車輛產品實施質量控制和生產一致性管理,保證委改產品參數與許可參數一致;三是加強對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管理,確保合格證信息真實有效,嚴禁一車多證、提前出具合格證等違規行為。
《通知》明確,要嚴把產品檢測關、強化一致性監管、嚴格注冊登記管理,從全環節監控產品安全質量。《通知》要求檢驗機構嚴格執行樣品保留3個月的追溯制度,嚴格貨車產品空載檢測和小微型載客汽車靜態檢驗。不按要求進行產品檢驗、造成嚴重檢測質量事故的檢測機構,將被暫停采信檢驗報告,并受到依法處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地方主管部門,以重點檢查與“雙隨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一致性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完善信息交換和聯動機制,實現聯動預警、聯合處置。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嚴格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登記查驗,嚴禁為“大噸小標”、非法改裝車輛辦理注冊登記。對仍有生產銷售“大噸小標”產品等違規行為的生產企業,兩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并責令企業收回違規產品,一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汽車新產品《公告》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刑事責任。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