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黃小軍)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標先進爭創一流營商環境三年(2022—2024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覆蓋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知識產權、質量提升、監管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等14個市場監管領域,形成共計100項具體措施,力爭通過3年努力,使昆明市市場監管領域營商環境實現全面提升并進入全國前列。
據悉,2021年底,昆明市市場監管局按照“找差距、補短板、謀創新、爭一流”的思路,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北京、上海、廣州、廈門、昆明5地市場監管領域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全方位綜合比較,重點從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改革舉措、組織保障等方面查找差距,系統分析原因,尋求改進途徑。該局組織人員到福州、泉州、廈門等地學習交流,開展調研,并結合昆明市情綜合研究后,制定出臺了《方案》。
《方案》以營造一流寬松便捷市場準入環境、營造一流公平有序市場競爭環境、營造一流高質量發展市場創新環境、營造一流規范公正市場法治環境為目標,從營商環境最突出的短板弱項抓起,從企業和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融合全國各地的先進經驗,并納入國務院今年起在全國試點實施的改革舉措。100項舉措中,營造一流寬松便捷市場準入環境包含31項舉措,營造一流公平有序市場競爭環境包含23項舉措,營造一流高質量發展市場創新環境包含25項舉措,營造一流規范公正市場法治環境包含21項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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