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 越)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舉行“3·15”消費維權新聞通氣會。2021年,廣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含消委會)接收處理消費投訴舉報75.2萬件,其中投訴52.6萬件,舉報22.6萬件,分別占總量的70%、30%,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2.77億元。與2020年相比,投訴量上升37.7%,舉報量下降30.3%。
數據顯示,投訴舉報工單中,商品類消費投訴舉報占投訴舉報總量的54%,受理量占前5位的商品類別是:一般食品,服裝、鞋帽,家居用品,化妝品,交通工具;服務類消費投訴舉報占投訴舉報總量的46%,受理量占前5位的服務類別是:互聯網服務,教育、培訓服務,銷售服務,餐飲和住宿服務,美容、美發、洗浴服務。從問題類別看,投訴主要涉及的是:售后服務、質量、食品安全、合同和預付費(卡),這5類問題的投訴量占投訴總量的76.5%;舉報主要涉及的是:廣告違法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食品違法行為、違反登記管理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這5類問題的舉報量占舉報總量的73.2%。
分析顯示,2021年廣州消費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網絡直播帶貨預付消費、教育培訓機構、家政服務行業。
2021年,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突出共建共治,牽頭成立30個職能部門組成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在消費者投訴渠道建設上,廣州市發展放心消費承諾單位2087家、線下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店313家、消費維權服務站1032家、ODR(在線消費糾紛解決)企業92家。
此外,廣州市市場監管系統還突出監管執法,規范重點消費領域經營行為,開展防疫產品和重點行業商品的網絡交易監測,開展教育培訓、醫療醫美、房地產、藥品食品等10多項廣告專項整治行動。
《中國質量報》【3·15地方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