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72個審批項目 16個事項備案即可 60個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深圳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清單管理
本報訊 (傅江平)近日,《深圳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實施,深圳將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通過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強化改革系統集成配套、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措施,推動“證照分離”改革,以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深圳更好落地,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據了解,“證照分離”改革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續和深化,對于創新行政管理方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在當前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下,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對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促進更多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穩住經濟基本盤具有積極作用。
《方案》明確,深圳市將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逐項甄別,凡屬于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全部納入改革清單。
目前,深圳市已據此梳理形成了3張清單。一是《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深圳版)》,共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其中直接取消審批72項、審批改為備案16項、實行告知承諾58項、優化審批服務382項,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二是《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深圳自貿試驗區版)》,對69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直接取消審批16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8項,在自貿試驗區及其所在市轄區實施。三是《廣東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深圳版)》,共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其中實行告知承諾兩項、優化審批服務兩項,在全市范圍內實施。
根據清單,深圳市將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主要措施有4項,一是直接取消審批。取消7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及其所在的市轄區進一步取消1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后,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二是審批改為備案。將1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及其所在的市轄區,進一步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審批改為備案后,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三是實行告知承諾。對6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及其所在的市轄區進一步對3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有關主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有必要的將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及時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并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四是優化審批服務。對38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并采取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并聯辦理、簡化中間環節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此次深化改革,深圳市將按照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要求,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既實現“證”與“照”管理功能相分離,又加強“證”與“照”服務和監管相銜接,努力提升改革綜合效應。
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根據《方案》,深圳市將推出3項改革措施予以保障。一是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在全市范圍內均使用統一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登記經營范圍。二是統籌推進“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將企業多業態經營需要辦理的多項許可改為按需組合一次申辦、智能導引一表申請、并聯審批一鍵分辦、證照信息一碼展示,優化審批服務,提升準入準營透明度、便利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完善電子證照及電子印章應用生態,大力推廣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在政務服務、公用事業服務和商務服務等領域的應用。
深圳市將創新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在深化改革的全過程,綜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智慧監管等多種監管方式,確保此次改革落實到位。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