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李 嘉)近日,貴州省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評審發放工作的通知》,就標準制定補助申報等事項做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根據貴州省2022年標準化專項經費的預算及執行情況,擬補助國家標準制定項目5項、地方標準制定項目20項。其中,申報單位應同時具備的基本條件為:一是屬貴州省行政區域內合法注冊、連續生產經營3年以上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二是申報單位有效貫徹執行標準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三是申報單位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和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社會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四是申報單位為地方標準排名第一、國家標準排名前三的起草單位。
申報項目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每個單位可申報國家標準補助項目和地方標準補助項目各一項,且項目未獲得過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項目已經正式發布,開始實施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且已實施一年以上;項目為符合貴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支持發展的產業,且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中國質量報》【地方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