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周有為)春季來臨,國內部分地區出現自采有毒植物制作藥酒及食用含毒素動物導致的家庭食物中毒事件。為保護群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國家衛健委近日發布《關于預防誤采誤食食物中毒的提示》(以下簡稱《提示》)。
《提示》指出,今年以來,我國云南、湖南等地相繼發生18起由藥膳藥酒引起的烏頭中毒事件,發病81人,死亡5人。烏頭含有劇毒的烏頭堿,必須經過炮制才能入藥。烏頭堿易溶于酒精,藥膳藥酒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導致中毒,嚴重者可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云南、湖南、貴州、四川等有相關飲食習慣的地區要高度警惕,制備藥膳、藥酒時應獲得專業人員指導。不要飲用來源不明的藥酒。
針對近年我國東部部分地區屢有河鲀、貝類毒素中毒事件,《提示》指出,河鲀(或“河豚”)毒素毒性強,理化性質較為穩定,常見烹調方式不能完全去除。為保護民眾健康,我國禁止加工經營野生河鲀,公眾不要自行捕撈食用河鲀。貝類毒素是由于貝類攝食或共生的藻類有毒,毒素在貝類體內蓄積產生,赤潮發生時最多見。近年發現的高危貝類主要是貽貝(又稱海虹、淡菜),其次是牡蠣、扇貝、蛤蜊等。公眾消費貝類時盡量到正規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避免在赤潮預警期間自行打撈食用海產品。
《中國質量報》【新聞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