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 30600-2022)(以下簡稱《通則》)近日經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批準發布,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適應新時代新形勢要求,對《通則》的第一次修訂,現就《通則》有關問題進行以下解讀。
一、《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標準工作是如何考慮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自2014年發布以來,市場監管總局都做了哪些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一共布置了七大工程和五大行動,其中第一項行動就是“實施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具體內容包括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智慧農業、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數字鄉村、鄉村旅游、農村人居環境等領域標準研制等任務。《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是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修訂該標準是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重要舉措。
多年來,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持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構建工作。一是在制定標準方面,于2014年和2016年先后發布了《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兩項國家標準,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與評價“首”“尾”兩個關鍵環節進行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對高標準農田進行了科學定義,解決了高標準農田“建什么、怎么建”的問題,對全面規范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具有極為重要意義;《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國家標準,解決了高標準農田建設“評什么、怎么評”的問題。二是在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構建方面,組織開展了《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研究與構建》項目研究,構建了我國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框架,印發了《關于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協調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行業管理的需要制定行業標準,指導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地方標準。截至目前,共發布國家標準50多項,行業標準100多項,地方標準900多項,初步形成了科學統一、層次分明、結構合理的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有力地支撐了各地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
為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的適用性,我們適時組織開展了標準的實施效果評估。按照《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要求,與農業農村部密切配合,快速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的修訂。
二、《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已實施7年多,該標準修訂時重點關注哪些方面內容?
(一)修訂原則
《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標準修訂工作以全面提升農田質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以體現區域特色為重點,面向農業機械化、規模化、產業化,統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地力提升,優化完善內容與技術規范,提高了標準的科學性、適用性、可操作性。一是綜合考慮區域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農業生產基礎,明確分區域建設重點和具體指標,便于各地按照“什么急需先建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組織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減輕或消除影響農田綜合生產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二是將高標準農田建設成效與糧食產能相銜接,分省分作物設置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標準參考值,確保高標準農田建設各項措施主要服務于糧食生產。三是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高標準農田建設全過程,在優化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內容的基礎上,合理設置地力提升內容,切實加強水土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二)標準的主要內容
修訂后,《通則》全文共8章105條6個附錄。第一章規定了標準的適用范圍。第二章給出了《通則》中引用的相關國家與行業標準。第三章給出了8個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的術語和定義。第四章規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應遵循規劃引領、因地制宜、數量質量并重、綠色生態、多元參與和建管并重等6項原則。第五章根據不同區域的氣候條件、地形地貌、障礙因素和水源條件等,將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區域劃分為東北區、黃淮海區、長江中下游區、東南區、西南區、西北區和青藏區等7個區域。本章還規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重點區域、限制區域和禁止區域。第六、七、八章,是《通則》的核心章節。第六章詳細規定了田塊整治、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農田輸配電等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建設內容和標準指標;第七章詳細規定了土壤改良、障礙土層消除、土壤培肥等農田地力提升工程的措施和標準指標;第八章詳細規定了土地權屬確認與地類變更、驗收與建設評價、耕地質量評價監測與信息化管理、建后管護、農業科技配套與應用等管理要求。
《通則》設6個附錄。附錄A是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區域劃分表,為資料性附錄,規定了七大區域分別包括的省(區、市)。附錄B是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體系表,為規范性附錄,詳細劃分了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三級工程體系。附錄C是各區域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要求,為規范性附錄,分區域詳細規定了5類農田基礎設施工程分別應達到的建設標準指標。附錄D是高標準農田地力提升工程體系表,為規范性附錄,詳細劃分了農田地力提升工程三級工程體系。附錄E是高標準農田地力參考值表,為資料性附錄,分區域詳細規定了高標準農田應達到的地力標準值或3年后的目標值,應達到的耕地質量等級。附錄F是高標準農田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參考值表,為資料性附錄,分區域分省給出了高標準農田稻谷、小麥、玉米三大谷物應達到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三)標準的突出特點
一是突出因地制宜,劃定了不同建設區域。將全國劃分為東北區、黃淮海區、長江中下游區、東南區、西南區、西北區和青藏區等7個區域,分區域制定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標準、農田地力標準參考值,充分凸顯了因地制宜的建設原則。
二是突出目標導向,明確了分省糧食產能指標。《通則》分別規定了各省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指標,確保到2030年建成12億畝高標準農田后,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標準農田,能夠穩定保障1.3萬億斤以上糧食產能,守住國家糧食安全底線。
三是統籌設施建設與地力提升,細化完善了地力提升相關內容。在修訂設施建設指標的同時,著重補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關指標,為各地開展耕地質量提升建設提供有效技術參考。
四是突出科學適用,提升了標準可操作性。將建設內容明確分為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和農田地力提升工程兩大板塊,每一板塊詳細劃分具體工程類別,每一類別詳細制定建設標準,確保地方開展各類工程建設都能有所參照。
三、市場監管總局下一步將重點開展哪些工作?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將按照《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要求,與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著力開展如下工作。一是強化標準宣貫。會同農業農村部編制標準簡明圖解、錄制專家解讀視頻,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宣貫工作,推動形成全社會關注高標準農田建設、關注糧食安全的濃厚氛圍。同時,加強對標準使用者的宣貫培訓,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的有效實施,引導各地區有序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二是健全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突出重點、協調推進”的原則,統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建設和標準制修訂工作。適時啟動《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國家標準修訂,構建以《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國家標準為基礎的農田建設國家標準,規范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建后管護和監測評價等工作,支持各有關部門制定與《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配套的行業標準,引導各地區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編制地方標準,持續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更好地支撐各地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促進農業穩產增產、農民穩步增收。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