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建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提出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等11項月餅市場監管要求與舉措,制止“天價”月餅等現象,促進月餅行業健康發展。
月餅是積淀中國傳統文化內涵的一種中秋節美食。近年來,月餅市場總體規范有序,絕大多數月餅價格較為貼近市場需求,但仍有個別企業采取多種方式炒作月餅價格,“天價”問題仍然存在,且有反彈跡象。這些現象不僅背離了傳統文化本源,助長了奢靡浪費,對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可能異化成為腐敗的載體。為此,四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在堅持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推動企業守法經營、合理定價,推動月餅等大眾消費品回歸傳統文化本源,提倡節儉、反對浪費,遏制傳統節日相關商品“天價”現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公告》提出,對超過500元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明確月餅價格由企業自主決定,鼓勵經營者生產、銷售物美價廉的盒裝月餅,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要求經營者應保存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盒裝月餅的交易信息,以備有關部門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將對經營者開展成本調查。同時將從嚴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不符合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有關要求,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嚴格執行包裝強制性標準。要求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嚴格遵守關于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準,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裝。
禁止月餅混合銷售。要求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它產品混合銷售。
規范月餅券管理。要求經營者發行月餅券、月餅卡等提貨卡券的,應嚴格遵守《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加強酒店及餐廳渠道監管。要求酒店、餐廳等經營者加工制作、銷售盒裝月餅應遵守相同政策規定;與住宿費、餐費等一并結算的,應當將盒裝月餅單價及數量單獨列示。
強化電商平臺監督責任。要求電商平臺內經營者從事盒裝月餅銷售活動需與線下經營者同樣遵守相關規定。明確平臺經營者應完善交易規則,加強對平臺內盒裝月餅銷售活動監督,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和提供定制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進行重點監督;應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等強制性標準。
倡導行業自律。要求行業組織應積極推動行業自律,倡導不使用魚翅、燕窩等珍稀食材,鼓勵綠色、簡約包裝,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