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印發意見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助力提升商品和消費服務質量 依法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本報訊 (實習記者 胡錫豐)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從加強市場主體統一平等保護、助力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依法維護統一的市場交易規則、助力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切實維護統一的市場競爭秩序、健全司法服務和保障工作機制6個方面提出了28項具體舉措措施。
《意見》明確,助力提升商品質量。堅決懲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嚴懲處制假售假、套牌侵權、危害種質資源等危害種業安全犯罪,促進國家種業資源統一保護。依法懲處擾亂市場秩序違法犯罪行為。研究制定審理涉稅犯罪案件司法解釋,依法懲處逃稅、抗稅、騙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違法犯罪行為。
同時,《意見》提出,支持提升消費服務質量,嚴懲預付消費詐騙犯罪,妥善處理住房、教育培訓、醫療衛生、養老托育等重點民生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件,提高群眾消費安全感和滿意度。完善網絡消費、服務消費等消費案件審理規則,服務保障消費升級和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優化消費糾紛案件審理機制,探索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完善消費公益訴訟制度,推動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間銜接聯動機制,促進消費糾紛源頭治理。
為依法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意見》明確提出,強化司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依法制止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商標惡意搶注、攀附仿冒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科技創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加強對平臺企業壟斷的司法規制,及時制止利用數據、算法、技術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依法嚴懲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低價傾銷、強制搭售等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行為,防止平臺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依法嚴厲打擊自媒體運營者借助輿論影響力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行為,以及惡意詆毀商家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完善競爭案件裁判規則,適時出臺反壟斷民事訴訟司法解釋。
《意見》同時明確,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服務保障科技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以創新驅動、高質量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助力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加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涉企優惠政策目錄清單等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附帶審查,推動行政機關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監督支持行政機關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加強與市場監管執法部門溝通協作,推進統一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裁判規則與執法標準。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