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 聞 記者 曹吉根)近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召開強化知識產權協同工作推進會并簽署《關于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根據《實施意見》,浙江將通過行政與司法優勢聯合,從深化知識產權保護數字化改革、加強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推動執法司法標準統一等8方面共推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全面強化行刑共治,切實提高保護效能。
《實施意見》強調,充分利用“浙江知識產權在線”數字化系統優勢,共享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數據,積極推動知識產權案件“網上移送、網上受理、網上監督”,實現知識產權執法與檢察履職數字化對接,同時積極鼓勵引導當事人運用“浙江知識產權在線”,化解知識產權矛盾糾紛。
《實施意見》提出,要聚焦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關注的商業秘密、地理標志、老字號、亞運會知識產權等重點領域,開展聯合掛牌督辦,堅決做到重拳出擊。同時要確保公共利益和激勵創新兼顧,在浙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和減輕處罰,在各級檢察機關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實施意見》要求,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省檢察院就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程序、標準和依據等制度銜接,加強溝通協調。浙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就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證據的固定和保全等問題征求檢察機關意見的,或者對辦理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重大敏感、疑難復雜案件或重點領域重要行業的知識產權案件征求檢察機關意見的,檢察機關應當及時答復。各級檢察機關對于案件中涉及的商標使用、相同商標、同一種商品、假冒專利行為等認定問題,可以商請市場監管部門提供專業意見,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答復。
《實施意見》要求,浙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檢察機關定期通報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情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定期交換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動態和立法、執法、司法信息。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