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決定,對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的企業進行獎勵,民營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國有及國有控股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印發的《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資金獎勵申報范圍是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以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農業企業+電商+基地”類企業。
《通知》指出,房地產開發業、金融服務業不在省級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的支持范圍;列入信用中國(山西)網站失信黑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不得申報;注冊即為股份有限公司和進行了二次股改的企業不在獎勵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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