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澤世 張 云
近來,消費者購物時被“鬼秤”坑錢的遭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鬼秤”治理刻不容緩。
一、“鬼秤”治理的關鍵在于修訂《計量法》
所謂“鬼秤”,指的是被非法改裝的電子秤,可以根據需要顯示虛假重量,讓賣家堂而皇之地缺斤少兩。事實上,“鬼秤”并非新鮮事,早在十多年前,就有媒體曝光多家商戶使用“七兩秤”“八兩秤”。生產、銷售和使用“鬼秤”都是違法行為,為何屢禁不止?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是違法成本過低。
對于生產、銷售和使用“鬼秤”的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以下簡稱《計量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計量法實施細則》)均有明確的禁止性條款和處罰規定。然而,由于《計量法》是1985年頒布、1986年實施的,《計量法實施細則》是1987年頒布并實施的,距今都已近40年了,當時規定的2000元以下的罰款已經遠遠不能有效遏制“鬼秤”行為。由于《計量法實施細則》處罰力度過小,實踐中有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作出20萬元的罰款。然而,對于使用“鬼秤”的違法行為,適用《消法》的依據是否充分值得商榷。因為適用《消法》第五十六條中的50萬元以下罰款的前提是“其他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和處罰方式沒有規定的情形”。在《計量法》實施細則對“鬼秤”違法行為規定了明確的行政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的情形下,適用《消法》有違反處罰法定這一行政執法原則的風險。因此,治理“鬼秤”,《消法》不能越俎代庖。只有盡快修訂《計量法》,才能從違法成本上遏制“鬼秤”違法行為。
二、計量科技關乎新質生產力形成和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3年9月提出“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2023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特別是以顛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新質生產力”。2024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中進一步提出,“要大力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新質生產力依托于技術創新,但新技術特別是顛覆性新技術要變成產品,進而形成產業,最終形成新業態并形成先進生產力,最核心、最關鍵的就是由計量、標準、檢驗檢測、合格評定等共同構成的質量基礎設施所提供的全鏈條的支撐和服務。在產業創新發展的全鏈條中,質量基礎設施至關重要、不可替代,可以為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跨越“死亡之谷”架起橋梁,進而為新質生產力發展鋪平道路。因此,國家質量基礎設施是實現科技創新、生產要素創新和產業創新的基石,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計量是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核心,也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 年)》指出,“計量是實現單位統一、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是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國防建設、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礎,是構建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撐”。提升計量科技能力,能夠為前沿科技和產業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以量子計量技術為核心,建立國際一流的國家新一代量子計量基標準;以國際單位制演進計量技術研究為導向,實現關鍵元器件技術自主可控;聚焦量子物理學、量子計算科學、量子網絡、量子計量與量子傳感等領域基礎研究,探索量子傳感及芯片尺度計量領域的新應用;攻克多目標、多維度、多模態的智能識別、表征與溯源技術,突破微觀精密測量技術;針對5G、大數據和區塊鏈等領域對先進計量技術的迫切需求,突破數字計量、信息計量、智能計量等新型信息化關鍵技術等,這些計量科技領域的突破和進步,關乎我國科技的創新和經濟的發展,關乎國家安全和國際競爭,更關乎新質生產力的形成和發展。
三、計量法治完善是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制度保障
要實現計量科學技術上的發展,除了不斷提升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突破能力之外,良好的制度環境、完善的治理體系、卓越的治理能力也十分重要。在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過程中,需要發揮計量法治對計量改革發展穩定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加快構建計量數據要素市場規則,健全完善計量法律法規。
現行《計量法》作為計量治理體系頂層設計的核心,頒布于1985年,該法立足當時的基本國情,用36個條文設計了計量法律制度框架。《計量法》施行38年來,對統一我國計量單位制度,規范計量器具管理,促進生產、貿易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維護國家、人民的利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雖然《計量法》在2009年起進行了五次小幅修正,但目前已經不能適應現代計量科技發展和新時代經濟社會進步的需求。
一是不能滿足新技術新業態的發展需求。量子化變革之后,計量技術發生重大變革。物聯網的迅速崛起,催生了以傳感器智能化、數字化為標志的新一輪計量技術革命,新技術新產業突破了計量的傳統概念,更加關注虛擬測量、智能測量的供給。而現行《計量法》只專注于對單一計量器具的法制管理,對于新型計量器具的研發、測量技術、方法的研究和應用,測量結果的管理等沒有規定,嚴重滯后于計量新技術、新業態的發展需要。
二是嚴重滯后于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要成為制造強國,關鍵要解決超精密測量能力問題。以光刻機為例,中等精度的光刻機有3萬多個光機零件,其中70%是精密和超精密的,需要600多種專用精密和超精密測量儀器。目前,我國高端芯片、高端數控機床、高端傳感器、高端醫療器械、高端發動機等,大多依賴進口,究其根源之一便是精準計量水平不足,對計量儀器儀表等研發和重視不夠,企業的整體測量能力和水平不高,測量過程控制不強,從而導致實際生產產品競爭力不夠。
三是不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日益增長的需要。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計量工作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預包裝商品愈來愈成為方便快捷、安全衛生的商品,對預包裝商品凈含量的計量監管目前并沒有納入計量法的管轄范圍等。“鬼秤”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是消費者,是普通的老百姓。這一問題暴露出現行計量法執法過程難、處罰力度輕、違法成本低等弊端。因此,《計量法》除了要擴大調整范圍外,還要加大對目前普遍存在的缺斤短兩、利用計量器具作弊等計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四是不能滿足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求。可持續發展是經濟、社會和環境全面統籌協調的發展,新質生產力不僅在于顛覆性技術的突破,其本身也是綠色生產力。我國確立的“3060”目標,既是我國經濟社會綠色發展的硬指標,也是向全世界的莊嚴承諾。計量基礎數據如果不夠準確、清晰,未來減排的指標、任務、重點也難以落實。目前,我國在碳計量、原位計量、生物計量、能源計量等方面迫切需要法律法規和計量基準、計量標準的支撐,而現行《計量法》沒有此方面的規定,嚴重滯后于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求。
五是不能滿足深化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1985年制定《計量法》的大背景是計劃經濟體制。計量管理體制以行政管理和強制檢定為主,管得過多過死,過分強調政府力量,對市場及社會的力量發揮不足。當前計量各界正在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減少行政許可、優化營商環境,這些重大的體制改革給舊計量體制帶來巨大沖擊。在當前國際競爭愈加激烈的背景下,黨中央國務院高瞻遠矚,提出了進一步改革創新的要求,計量管理體制需要重新定位。迫切需要盡快修訂《計量法》,以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社會化為方向,使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全面改革原有計量管理體制,構建新型計量管理和服務體系,完善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各類制度創新。
黨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重視計量及計量的法制完善工作。早在2000年,原質檢總局就正式啟動了《計量法》的修訂工作。經過二十多年的積極努力,目前各界對計量法的修訂思路和理念已經基本一致,修訂稿也已醞釀成熟,期望盡快修訂《計量法》的愿望和呼聲也越來越高漲。2023年9月,《計量法》修訂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一類項目,2024年5月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將《計量法》列入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項目。本次《計量法》的修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考慮當前新質生產力發展對計量保障的需求,為計量引領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進行了制度設計。鑒于計量法治完善對于新質生產力的形成和發展的重要基礎性作用,希望《計量法》修訂稿能夠盡快出臺。
(作者單位:中國計量大學)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