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胡錫豐)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通知,正式印發《藥品監管人工智能典型應用場景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清單》列出了形式審查、遠程監管等15個具有引領示范性、有發展潛力、針對工作痛點、需求較為迫切的應用場景,旨在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藥品監管領域的研究探索,以促進人工智能與藥品監管深度融合為主線,規范和指導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開展人工智能技術研究應用,引導資源聚焦,推動人工智能賦能藥監系統。同時也為其他科研機構、技術公司和藥品企業相關研究應用提供了參考和指導。
通知要求,各單位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結合人工智能技術現狀和自身實際工作需求,選擇《清單》中列出的典型應用場景為切入點,由本單位監管業務部門和信息化技術部門共同牽頭,協作開展人工智能應用實踐探索。鼓勵各單位聯合高校、科研機構、技術企業等主體,采用靈活可行的合作模式,利用多種渠道積極尋求資金和技術支持,共同開展相關技術研究和落地實施工作。后期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進步以及監管融合應用的發展,各單位可以進一步研究探索新的應用場景,并反饋給國家藥監局網信辦,逐步擴充《清單》的內容。
通知還要求,各單位在開展人工智能應用實踐工作時,還需注意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問題。應根據人工智能模型涉及到的監管數據資源分類分級保護要求和人工智能計算模型所需的算力需求,選擇適當的應用部署方案,合理設置系統和數據訪問權限,避免數據泄露和濫用風險,確保人工智能技術在藥品監管領域安全、穩健地應用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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