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是“真優惠”還是“總吃虧”
中消協建議消費者認清自身實際需要謹慎選擇商家
□ 本報記者 王惜純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針對預付式消費的問題,該《條例》強化了消費活動中的經營者義務。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發布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簽訂預付式消費合同時,應對合同中收款不退、過期作廢、限制轉卡、丟卡不補等“霸王條款”敢于說“不”。
預付式消費是指在零售、住宿、餐飲、健身、出行、理發、美容、教育培訓等生活消費領域,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續向消費者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交易方式。然而,隨著預付式消費覆蓋領域越來越廣,一些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例如“卷款跑路”“套路營銷”等。
近年來,在健身、美容美發、教育培訓等服務行業,預付式消費模式已成為大部分商家首選。對消費者來說,這種消費方式不必每次都進行支付,還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對經營者而言,通過一定讓利,可以提前收取費用,還能獲得穩定客源。但是,隨著預付式消費模式的發展,“跑路”事件逐漸增多,“退費難”維權糾紛頻發。
預付式消費糾紛一直都是消費領域的熱點和難點。其主要包括:一是經營者資金鏈斷裂、轉讓、停業,負責人卷款跑路,無法持續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二是經營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負擔,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強制消費、辦卡難退等問題不斷;三是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與宣傳效果不符,產品和服務質量難以保證,部分經營者存在誘導消費者辦理大額充值卡,甚至是誘導辦理貸款的行為。
記者了解到,實踐中,經營者往往不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而是采用口頭約定的方式。辦卡時,也只是告知消費者辦卡后享有的優惠,等消費者使用時才告知該卡所附帶的各種限制條件。另外,很多經營者為其發放的單用途卡設定了一年或兩年的有效期,且到期后拒絕為消費者辦理延期,違反了《單用途卡管理辦法》有關有效期的規定。
由于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中因信息不透明而處于劣勢地位,在資金安全、服務質量、合同等方面都存在風險隱患,因此,中消協建議,消費者在進行預付式消費前,要謹慎選擇商家、理性消費,認清自身實際需要,盡量避免較大數額的充值辦卡,單次充值不宜過多,不輕信各種優惠活動,選擇資質齊全、信譽較好的經營者。
同時,預付式消費應與商家簽訂正式合同,以電子郵件等形式確認的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要確保合同可隨時調取查看。在簽訂合同時,需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過期作廢、限制轉卡、丟卡不補等“霸王條款”,如有發現要敢于說“不”。
辦理預付卡后,消費者還要注意保留證據,向商家索要發票、收據,保管好每次消費打卡記錄,保留聊天記錄等證據。每次消費后都要仔細核對所使用產品或接受服務的金額,及時掌握卡內余額變動。除此之外,消費者付款時要使用商戶專用收款碼,拒絕私下轉賬。
如果遇到消費糾紛,中消協建議消費者及時找商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及時向消協組織或有關部門投訴,增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主動性。
中消協督促相關經營者務必保證合法合規,明確必要信息,履行告知義務,做好售后服務;不得違背公平交易原則,進行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消協呼吁社會各方力量加大對預付式消費亂象的治理和監督力度,規范預付式消費規制,健全機制,從源頭持續遏制,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