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唐志紅
7月1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正式實施,其中第二十二條明確了經營者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民政局、市教委等部門及市消保委,針對婚介服務、家庭裝飾等領域,聯合推廣10個消費合同示范文本。
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發布的10個合同示范文本包括《上海市婚姻介紹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實體店版)》《上海市室內裝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征求意見稿)》《上海市全屋家居定制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長三角區域體育健身會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上海版)》等。這些合同可以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官網或者相關部門官網查詢、下載。
“我們推廣消費合同示范文本,是為了給經營者提供范本,并督促其合規經營,共同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和市場規范監督管理處副處長朱濤表示。
近幾年,上海市市場監管領域各類消費投訴舉報中,合同糾紛占比相對較高,以2023年為例,合同履行問題占了12.3%。合同糾紛主要涉及3類問題,一是預付費退款困難。經營者以“充多少送多少”等為誘餌,看似讓利消費者,卻在兌現時另設門檻;或以“格式條款”為由設置退費障礙。二是銷售承諾不兌現。經營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長期會員,以口頭形式向消費者承諾優惠返現、贈送課程或禮品等,事后卻無法兌現。三是合同履行存在問題。經營者在履行合同期間,存在頻繁更換教師、課程難以預約、服務態度惡劣、經營環境臟亂差等問題。
據了解,這次上海推廣的10個消費合同示范文本,涵蓋了近幾年消費投訴比較集中的領域,比如婚介、裝修、全屋定制等。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通過聯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以合同為抓手,進一步創新行風建設舉措,規范、約束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防范和化解交易糾紛。
近5年來,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已牽頭制定28個合同示范文本,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之前,該局多在消費調解時告訴消費者下次如何“避坑”,現在則提前做好消費投訴分析,把“坑”找出來,及時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幫助消費者“避坑”。
此次增加了體育健身、教育培訓、全屋定制等當前消費投訴熱點領域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內容也增加了有針對性的約束條款。比如,設置可解約的冷靜期。在婚介服務、體育健身等合同中均設有3至7天的冷靜期,養老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超過30天的試住期,消費者在冷靜期(試住期)內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再如,雙贏的按比例退費。消費者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按照比例或者公式計算退費金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合同中明確課程進度與退款比例,體育健身合同直接列出余額計算公式。此外,還有項目進度全程記錄。合同通過附件的形式列出服務清單、變更清單、材料明細表、過程記錄表等內容,對付款日、交貨日、服務項目等細節和節點進行全程記錄,一旦違約可以追查。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合同示范文本應讓更多經營者和消費者知曉,在合同簽訂中盡可能參照合同示范文本。接下來,該局將與多個行業的主管部門合作,推廣合同示范文本;加強對企業進行行政指導,引導企業正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對相關條款予以修改完善,提升合同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