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徐以成)日前,安徽省滁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滁州市教育體育局,印發《關于規范中小學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集中招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該市中小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食品經營行為集中招標管理。
《通知》強調,滁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食堂,原則上由學校(幼兒園)自主經營,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因特殊情況,學校不實行自主經營的,需報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對于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食堂,可以實行食堂承包經營或委托經營,由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嚴格遴選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社會信譽良好、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食堂承包經營或委托經營。各學校食堂招標方案需經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同意。
《通知》要求,該市自主經營的學校食堂米面糧油類、畜禽蛋類、肉及肉制品類、豆制品類等大宗食品實行公開招標、統一配送或集中定點采購。學校原則上在屬地教育部門公開招標并確定的大宗食品供貨商名錄中選擇供貨商,簽訂供貨協議;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的服務合同原則上一年一簽。教育主管部門要及時將學校食堂承包企業、校外供餐單位、大宗食品供貨企業等名單通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中國質量報》【信息速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