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有媒體報道,在江蘇某地,一些沒有資質的小作坊公然回收拆解報廢汽車,買賣報廢的“五大總成”(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為了更好地銷售報廢汽車零部件,一些商家對機器上的關鍵身份信息進行修改,賣給不懂行的買家,或者提供給“黃牛”在網上售賣。報道引發廣泛社會關注。
根據我國交通安全法,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車輛并非完全“廢”了,它們還有剩余價值,但要實現這一價值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回收拆解企業須具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存儲、拆解場地設備及操作規范等必要條件。回收拆解企業拆解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可以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循環利用;不具備再制造條件的,應當作為廢金屬,交售給冶煉或者破碎企業。
報廢機動車因使用年限長,機件嚴重老化損壞,車輛操作穩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非法拆解報廢機動車的配件流入市場,最終改頭換面成拼裝車重新上路行駛,給公共交通帶來極大安全隱患。不具備資質的拆解企業在非法拆解機動車過程中,將產品中含有的鉛、汞、鉻、鎘、六價鉻等有害物質不經處理隨意排放,造成嚴重污染。
盡管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市場的監管,但非法回收拆解亂象依然存在。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有利可圖。
按照我國汽車市場發展歷程及汽車報廢年限計算,我國汽車報廢高峰期是2018年至2032年。有機構預測,我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市場目前年均復合增長率超過20%,以2019年270億元的規模計算,到2026年,該市場規模將超過1000億元。市場快速增長吸引大量資本涌入。2021年,我國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有900多家,到2023年增加到1400多家,增幅明顯。不過,每年全國報廢的機動車中只有不到40%進入這些企業,其余報廢車輛除一部分流轉到邊遠地區,一部分成為處于沉寂狀態的“僵尸車”,大部分流入非法回收拆解企業。
有資質的回收拆解企業面臨“吃不飽”的問題,主要是因為它們普遍患有“三高”:一是固定成本高,廠房建設及拆解設備投入大;二是環保支出高,報廢機動車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有害廢棄物需要較高處置成本;三是稅費高,由于無法取得發票,增值稅不能進項抵扣,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導致稅費成本增加。而非法回收拆解企業則沒有這些問題和顧慮,它們以簡單粗暴的方式拆解,成本很低,這樣就可以在回收環節建立價格優勢,更容易從正規企業手中“搶食”。
由此可見,推動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有序規范發展,必須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監督管理。應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明確機動車生產企業的責任,要求其確保在產品生命周期結束時承擔部分回收處理業務,并對此進行考核。加大對正規回收拆解企業的扶持力度,在用地、融資、補貼等方面給予支持,降低生產經營成本。與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相關的職能部門要理清職責,增進合作,建立協同機制,加強市場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行為,切斷非法回收拆解利益鏈條,引導行業健康規范發展。
車主對報廢機動車的流向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消費者應增強社會責任意識,主動將應報廢的車輛交給有資質的正規回收拆解企業。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規定消費者報廢舊車買新車給予補貼。此后,各地相繼跟進出臺具體方案。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為消費者帶來實惠,提高了其參與積極性。車企和回收企業要加強合作,盡快轉變思維,從“等車上門”到“主動找車”,簡化車輛換收流程,讓消費者更愿意把舊車交到自己手里。
(車市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