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柴瑞洪
小型超市具有證照辦理門檻相對較低、經營投入少等特點,能更好地滿足群眾日常生活多元化需求。但實踐中,無論是從日常監管情況,還是從消費者投訴舉報情況來看,小型超市食品安全問題比較突出,“山寨”、傍名牌、“三無”等食品安全問題高發。對此,結合實際工作經驗,筆者認為,加強小型超市食品安全監管,應突出“先、全、精、快、嚴”,形成食品安全監管閉環。
一是從業培訓要“先”。靠前謀劃、提前干預是保證小型超市食品安全的有效舉措。小型超市經營者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之前,各基層市場監管所要提前介入,對小型超市經營者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集中培訓。培訓要重點對食品安全政策法規等進行解讀,明確日常經營要求,尤其是強調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食品召回、過期食品處理等制度措施。要手把手教會小型超市經營者如何進貨查驗、如何辨識假冒偽劣產品、如何進行日常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要簡潔明了地告訴小型超市經營者應該執行哪些制度,以及相關注意事項。通過提前培訓,增強小型超市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真正從源頭上預防食品安全問題。
二是核查抽檢要“全”。隨著“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入,特別是“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推行以來,不同地方對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要求也有所不同。不管是先辦證后核查,還是先核查后辦證,或是通過智能終端進行遠程核查,都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核查,對貨架擺放設置、貨物離墻離地標準、環境整潔度、“三區分開”、供貨方資質等每個環節都要逐一嚴格把關,既要看硬件設施是否合規、布局是否合理,又要查看規章制度是否齊全規范,對存在問題或核查不過關的,要限期整改,并做好指導工作。整改核查合格后,方可辦理證照,正常經營。同時,要發揮抽檢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技術支撐作用,緊密聯系工作實際,制定抽檢工作方案。
三是日常監管要“精”。小型超市內經營食品種類繁雜日常監管務必做到精細、嚴格。基層市場監管人員在日常監管時要堅持全覆蓋與“過篩式”相結合,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逐店逐戶精細檢查,著重查看是否有過期、“山寨”食品,制度措施是否落實,健康證是否在有效期內等問題。通過精細精準地監管,實現整治一批、規范一片,有效督促小型超市食品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四是宣傳警示要“快”。經常性開展法規案例宣傳和食品安全提醒警示,對做好小型超市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關鍵。要多渠道對食品安全政策法規進行宣傳,尤其是利用微信群、宣傳單、電視專欄等載體,不定期推送食品安全相關法規條款的解讀。要針對其他地方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集中約談小型超市經營者。要根據季節變化、群眾投訴熱點以及上級市場監管部門發布的食品安全警示等,第一時間通過多種形式、多渠道對各類型超市經營者進行提醒、預警,督促小型超市經營者主動對照要求進行自查自糾。
五是違法處置要“嚴”。嚴厲處罰是對違法行為的有效懲戒,也是對誠信經營者、守法者的保護。筆者在工作中發現,極少數小型超市經營者為牟取暴利,銷售“三無”、山寨等食品;有的超市經營者對過期食品不及時下架處理;有的超市經營者存在不按規定索證索票等情況。對此,執法人員要結合違法違規情節,依法依規,按照程序,嚴厲查處。要堅持公正執法,強化法規的嚴肅性,該處罰的要嚴格處罰,該立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要及時移送。要加強聯合執法,定期與公安機關、所在地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搞好協調,定期開展專項執法,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