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 聞 記者曹吉根)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責任壓實、合規管理、過程監管、共建共治等方面提出19項工作舉措,進一步細化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關任務要求。《意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意見》明確,浙江將在全國率先實施校園食材數字化全鏈追溯、“四色碼”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卡位責任制、后廚色標現場管理等多項管理舉措。
《意見》要求規范食材全鏈追溯,對列入《浙江省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規定》重點目錄內的產品,必須嚴格使用“浙食鏈”系統進行錄入或確認入庫;要求規范食堂后廚管理,學校食堂應具備與供餐規模相匹配的硬件條件,全面建成“陽光廚房”,鼓勵在餐具消毒等關鍵點位安裝物聯設備,并積極引入“色標管理、4D法、五常法、6T法”等先進現場管理方法;要求學校食堂應配備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大容器消毒設置專用熱風消毒房或專用物理消毒設施,容量、數量滿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要求規范病媒生物防制,按要求配備防鼠防蠅防蟲設備設施,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檢查、評估、整改機制;要求規范應急預案管理,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和突發事故報告制度,以確保食品安全風險得到嚴防嚴控。
《意見》明確規定,高校引入社會力量承包(委托)等方式經營學校食堂的應公開招租,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委托)經營。
《意見》要求學校實施“雙總監、多食品安全員”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確定校外供餐單位;確保風味特色檔口具備與經營品種、數量相匹配的硬件設施條件,并將其納入學校的統一管理范疇;提出中小學、幼兒園的超市應避免在校內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
《意見》要求壓緊壓實各方責任,明確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屬地政府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要求校長(園長)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負總責,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行政部門各負其責;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各類涉學校及周邊食品犯罪。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深入推進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浙江省各地搶抓學校7月、8月暑假窗口期,扎實推動學校食堂改造提升,進一步補齊短板弱項。今年暑假期間,浙江全省共有2388家中小學校食堂“硬基礎”換新升級,投入改造資金達4.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