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彭玉琢 記者秦海峰)日前,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大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與平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平城區電動車經銷企業進行聯合檢查,對14輛涉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實施了扣押封存。此次聯合行動旨在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有效消除因質量問題引發的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聯合行動中,執法人員重點對銷售、租賃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經營資質是否合法齊備、產品合格證是否真實有效、產品合格證信息與整車是否一致、是否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留存購銷臺賬及相關票據;是否存在改裝、加裝、缺少配件、蓄電池品牌型號混配等行為。執法人員還向經營者宣傳電動自行車相關法律法規及產品執行標準,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確保進貨渠道正規,做到誠信守法經營。
通過檢查,執法人員發現經營者以租代售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加裝防撞梁、電池倉及車體寬度大于450毫米、鞍座長度大于350毫米等非法改裝的行為,并現場對14輛涉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實施了扣押封存。目前,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對涉嫌銷售、租賃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信息速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