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食堂有了“星”標準
福建廈門發布全國首個關于長者食堂食安星級評定團體標準
本報訊 (陳 永 記者江 岱)如何保障老年人“有得吃”“吃得好”?福建省廈門市日前發布施行全國首個關于長者食堂食安星級評定的團體標準——《長者食堂食品安全星級評定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范》由廈門市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會牽頭,廈門市標準化研究院、湖里區市場監管局和湖里區民政局共同起草。
據介紹,《規范》在社區長者食堂的組織管理、場所建設、設施設備配置、人員配備與管理、餐食加工與制作,以及環境衛生、食品安全與應急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至此,廈門市社區老年人食堂建設與服務有了可以對標的“硬杠杠”。
按照《規范》要求,參與星級評定的對象為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現場加工制作食品向老年人提供餐飲服務,并獲得民政部門統一制發標志銘牌,近3年未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近兩年未受到食品安全相關行政處罰的長者食堂。
《規范》引入星級評定制度,將長者食堂食品安全星級由低到高依次分為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參評長者食堂總得分達到90分可獲評三星級,總得分達到95分可獲評四星級,總得分達到102分且基本項得分不低于98分可獲評五星級。通過量化評分的方式,鼓勵長者食堂經營者不斷優化硬件和軟件,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為老年人提供更高標準的餐飲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在評分規則上,《規范》設置了基本得分項與加分項,以基本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購與貯存符合規范等)確保食堂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保障食品安全;以加分項(實現“互聯網+明廚亮灶”、采購高于國標的“鷺品”食材、配備營養指導員、開展反餐飲浪費宣傳等)鼓勵食堂采取更為先進、嚴于通用規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規范》還明確,長者食堂食品安全星級評定采用依申報評定,宜每年進行一次評定或復核,原則上兩次申請時間間隔不少于半年。評定結果可作為食品安全監管、老年人就餐補助、長者食堂服務經營場所實行低租或免租的重要依據。
為加快推動標準落地,日前,湖里區市場監管局舉行團體標準宣貫推進會,組織轄區17家長者食堂負責人參加培訓,并對團標示范點——殿前街道(高殿)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長者食堂建設進行現場觀摩。
據了解,廈門市目前共有長者食堂58家、社區助餐點435家。其中,湖里區已建成長者食堂17家(含養老服務照料中心10家、社區食堂7家)、助餐點5處,基本實現每個街道有一家以上長者食堂和助餐點。
“作為以老年群體為服務對象的供餐單位,長者食堂既要滿足餐飲單位的基本要求,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被我們列為重點監管和服務對象。”湖里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監督管理科相關負責人說。今年以來,市場監管部門一方面強化對轄區長者食堂的檢查指導,要求經營者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項制度,另一方面將長者食堂列入食品安全快檢計劃,對其使用的食材開展專項快速檢測,及時篩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規范》發布后,湖里區市場監管部門又與民政部門密切協作,指導轄區部分長者食堂先行先試,積極對照標準進行硬件整改,提升服務質量。作為率先落實團體標準的示范點,位于殿前街道(高殿)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的“民安堂社區食堂”此次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對照《規范》要求進行了整改提升。“我們在后廚增設了擋鼠板,增加了視頻監控設備;優化了食品倉庫的溫度、濕度監控設施;在每周菜譜的公示方面也更加細化……”該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加大指導力度,采取“標準培訓+現場觀摩”的形式,鼓勵更多長者食堂參與星級食堂創建,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餐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