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 青)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海南省零碳(近零碳)標準體系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海南省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制修訂建議和標準化路線圖,為零碳(近零碳)標準體系建設提供規劃指引與工作路徑,加快推進海南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方案》提出4個標準體系,為海南自貿港重點行業和領域提供全面標準支撐。主要包括基礎通用標準子體系、碳減排標準子體系、碳清除標準子體系和碳市場標準子體系4個一級子體系,并進一步細分為18個二級子體系和64個三級子體系。
在基礎通用標準領域,《方案》提出完善基礎標準、碳監測核算與核查標準、管理評價等標準,推動解決碳排放數據“怎么算”“算得準”“如何管”的問題。
在碳減排標準領域,《方案》提出完善節能降耗、新型電力系統、非化石能源、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生產和服務過程減排、資源循環利用等標準,重點解決碳排放“怎么減”的問題。
在碳清除標準領域,《方案》提出加快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直接空氣碳捕集和儲存、其他碳清除技術等標準的研制,重點解決“怎么中和”的問題。
在碳市場標準領域,《方案》提出加快制定綠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碳普惠、碳票等標準,推動解決碳排放“可量化”“可交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