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徐建華
實習記者 徐雅臣
入冬以來,寒潮侵襲,加絨衣褲也迎來銷售旺季,本是備受消費者青睞的御寒“利器”,卻突遭“信任危機”。近日,有博主宣稱“復合加絨面料均是用膠水黏合,含有甲醛且有毒”,一時間引發媒體和大眾的熱議和擔憂。
據了解,復合加絨通常是指將某種面料與聚酯纖維(即“滌綸”)面料黏合在一起,通過拉毛起絨工藝處理來達到保暖效果。從加工方式上看,加絨面料分為割絨、抓絨、磨絨、剪絨。市面上常見的復合絨面料通常采用抓絨的方式,包括珊瑚絨、搖粒絨、奧粒絨、羊羔絨等。
因加工復合加絨面料的黏合工序要用到膠,而在化學領域流傳著“無醛不成膠”的說法,這也正是讓消費者產生疑慮的原因。那么,應用于復合加絨產品的材料是否含有甲醛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纖維及皮革制品檢測研究所化學實驗室負責人蔚彪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在紡織產品過往檢測中,pH值和甲醛是最常出現不合格的項目。織物中的甲醛多源于化學助劑,特別是一些樹脂整理劑會在水溶液中分解,致使布料殘留甲醛。
但在海瀾之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瀾團購生產共享服務中心總監朱建龍看來,認為所有復合加絨產品含有甲醛且有毒的說法存在一定的誤區,當前服裝生產廠商在制作工藝精細度與用料篩選標準上,均有嚴格的把控規范,消費者要在篩選加絨產品時保持警惕和理性,客觀看待復合加絨產品里的膠。
紹興中紡聯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紡織品化學工程師姚蔚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在制作紡織品復合面料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是熱熔膠,并非易釋放甲醛的反應膠黏劑。熱熔膠在冷卻后硬化,加熱時則會軟化,主要依靠物理方式實現黏合,且不易產生甲醛殘留。
據業內專家介紹,用熱熔膠作為黏合劑的復合加絨面料,固體物質的甲醛殘留量是非常低的。但不能排除市場上存在使用水溶膠等可能含有醛類物質,導致在某些樣品中有甲醛檢出的情況。就現有檢測數據而言,在一萬件檢測樣本中,檢出甲醛的案例大約在10~20件。
“目前,服裝領域最常用的黏合劑為聚氨酯類熱熔膠。”朱建龍告訴記者,聚氨酯類熱熔膠具有粘結強度高、柔軟彈性好、耐熱耐水等優點,從商務襯衫的粘合襯布,到羽絨服的無縫壓合,再到醫療防護用品,聚氨酯類熱熔膠的應用范圍非常廣泛。朱建龍認為,當前服裝產品從原材料進廠、加工生產到成品出廠都會經過嚴格檢驗,消費者只要從正規渠道購買品牌復合加絨產品,就無需過度擔心其安全性。
服裝產品安全性的保障,離不開完善且嚴格的檢測標準體系。“目前我國紡織產品中有害物質的檢測依據的標準和規范主要包括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和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纖維及皮革制品檢測研究所副所長戴述平告訴記者,這兩項標準對產品中的甲醛含量設定了嚴格的限制,其中GB 18401-2010要求對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和異味等指標進行檢測。根據指標要求程度分為A類、B類和C類,其中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按照標準規定嬰兒用品A類材料的甲醛含量不得超過20ppm;成人貼身衣物B類不得超過75ppm;非貼身衣物如外套等C類不得超過300ppm。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禁用物質,即不得檢出;染色牢度方面,A類材料耐干摩擦、耐唾液要求4級及以上,B類和C類要求在3級及以上;且均要求無異味。
“GB 31701-2015在GB 18401-2010指標基礎上增加了鄰苯二甲酸酯、重金屬、耐濕摩擦色牢度和燃燒性能4個指標要求。專業檢測機構會依據這些標準,采用多種科學方法對加絨服裝進行檢測。”蔚彪說。
那么消費者在購買加絨服裝時該如何挑選呢?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官方公眾號發布加絨保暖衣物消費提示指出,消費者在購買時,首先要留意閱讀產品標簽標識內容,務必確保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堅決避免購買無廠名、廠址及生產許可證的“三無產品”。其次,要仔細觀察加絨保暖衣物的材質,優質的絨絲柔軟細膩、分布均勻、透氣良好、重量輕且彈性好;劣質加絨保暖衣物往往質地粗糙、刺激皮膚、透氣性差,甚至其外層布料和內絨可能使用了甲醛含量較高的膠粘劑復合而成,對人體危害較大。如果打開包裝時發現衣物散發出類似汽油味、煤油味、魚腥味、霉味等刺激性氣味或其他異味,建議不要購買。再者,對于市場上那些宣稱“功能性”“高科技”的加絨保暖衣物,消費者應重點關注其面料材質,切不可盲目輕信所謂的高科技概念,尤其是皮膚敏感人群更要謹慎甄別、理性選購。另外,建議消費者在穿著加絨衣物前最好進行清洗,以中和面料的pH值,減少染料浮色和浮毛,從而有益于身體健康。同時,消費者務必保留發票及其他相關消費憑證,一旦遭遇糾紛,便可通過這些購物憑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