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楊振鐸)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市場監督管理提醒敦促函》等11種行政執法監督文書,進一步規范和統一行政執法監督文書使用,補齊執法監督文書缺項,對甘肅省市場監管系統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依法開展執法監督活動,提供制度基礎。
此次發布的文書范本主要包括“三書一函”文書4種和執法監督文書7種。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在充分結合工作實際的基礎上,對“三書一函”等文書的使用進一步修改、細化;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新增申請復查和復查答復兩種文書,補齊了現行執法監督文書的缺項;同時新增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線索的文書,便于移交執法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屬于紀檢監察部門管轄的問題線索、證據材料等,完善了行政執法監督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