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規范工作人員行為,湖北省黃岡市質監局近期制訂出臺了《機關工作人員行為“七不準”及處理辦法》。
“七不準”的主要內容是:不準上班無故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辦私事以及處理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態度冷漠,語言生硬,與人爭吵;不準在工作日中午飲酒;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報”;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拖著不辦、貽誤工作;不準“帶彩”打牌;不準造謠生事,鬧無原則糾紛。《處理辦法》還對違反“七不準”的人員和單位明確了處罰措施。
據介紹,該局之所以制訂出臺這項措施,旨在通過機關作風整頓,進一步提高機關工作人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充分發揮機關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促進機關作風建設。同時,要通過整頓,努力實現三個提高:一是在黨性觀念上有所提高,把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穿始終,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以自己的模范行動為全體干部職工做出表率。二是在堅持求真務實作風上有所提高,即作風和精神狀態明顯轉變,政治業務素質明顯進步,組織紀律明顯加強。三是言行一致,在遵守紀律、照章辦事上有所提高。
該局黨組號召機關所有干部職工要把這次機關作風整頓作為一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機會,把作風整頓活動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改進作風、促進工作作為衡量活動質量和效果的主要標準,以作風的改進推動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以工作的落實體現作風轉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