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11月20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質量安全工作,棗陽質監局根據《產品質量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由國家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設部、交通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簽署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第23號令)所賦予的職責職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學校質量安全監管,共創和諧校園。
一是明確職責,確保監管到位。根據會議精神,成立了學校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由分管業務的副局長任組長,局生產許可辦、安全監察科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負責人為成員。局生產許可辦負責棗陽區域內的米、面、油、醬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等15類食品及原材料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安全監察科負責全市各中小學校在用蒸汽鍋爐的安全檢測工作;質檢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各學校在用產品的委托檢測工作。要求各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又要互相溝通,加強整體聯動,確保校園質量監管工作到位。
二是突出“兩個安全”,明確監管范圍。突出食品質量安全,規范校用食品采購的質量安全,對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等15類食品及原材料進行檢驗,重點檢查其是否具有生產許可證、食品的外包裝是否明示質量安全“QS”標志、所用食品是否有相應的合法證書;對采購、使用的食品是否建立進貨質量檢驗報告制,即校用的食品在進貨時必需索要供貨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后方可購進。突出特種設備安全,重點加強全市各中小學校用蒸汽鍋爐質量監察工作,檢查在用鍋爐日常運行是否有異常現象;鍋爐是否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內;定期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操作工是否持有效證件上崗;有無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記錄;設備的檔案資料是否齊全。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打擊違法行為。加大對校用食品的查處力度,組織區域監管人員不定期對全市校用食品進行檢查,對無證、劣質、三無產品依法給予重罰。加大對特種設備的行政執法檢查,對巡查中發現鍋爐沒有辦理使用登記手續、超過檢驗有效期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對情節嚴重的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檢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以落實整改為主,行政處罰為輔。對提供不合格貨源的,要一查到底,確保學校園質量安全。
四是狠抓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首先加強對學校食堂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常用食品產品質量真假常識的教育,一方面督促其自覺遵守食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在采購食品時杜絕劣質食品向學校出售,保證學生飲食安全。再就是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校領導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知識學習,采用培訓辦班和剖析典型事例等方式 以提高安全意識。同時加強對學生購買食品的質量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意識教育,采取形式多樣,生動活潑,適用于中小學生的圖文并茂的宣傳資料,以宣傳質量認證標識“QS”和特種設備使用常識,以增強學生的質量安全防范意識。校園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嚴格履行技術監督部門職能,發揮能觀主動性,同時與教育主管部門加強聯系溝通,建立聯席工作會議制度,不定期就加強校園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協商和溝通,共建和諧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