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市檢驗檢疫局獲悉,9月18日,該局從國家質檢總局得知日本朝日啤酒公司經上海口岸向我國出口用非食用米生產的清酒燒酒信息后,連夜緊急行動,在收貨人倉庫查獲了日本朝日啤酒公司用非法米釀制的燒酒3個批次2個品種共1908箱,立即對庫存產品進行封存、監管,并對已進入市場的部分產品流向進行調查。
經查該公司通過上海口岸向我國出口的用非食用米釀制的燒酒涉及二個品種共1960箱,即薩摩司本格芋燒酒和薩摩司黑米曲本格芋燒酒,前一品種共計1200箱,進口后一直未銷售;后一品種共760箱,進口后發售了52箱,其中10箱調往深圳,另外42箱(504瓶)銷往本市日本料理店。上海市檢驗檢疫局立即要求企業對已發售的產品實施召回。
目前銷往深圳的10箱已全部召回,進入上海市料理店的504瓶中,88瓶已被消費,其余416瓶也已全部召回。根據我國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上海檢驗檢疫局于2008年9月24日監督有關企業對上述進口非食用米釀制燒酒實施了銷毀處理。
上海檢驗檢疫局同時責令相關企業密切關注有無消費者反應或投訴,發現相關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延誤。
(上海市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