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劑是浴用洗滌劑,俗稱浴液,也稱做浴劑、體用香波、泡沫浴等,是沐浴時使用的清潔產品。
2009年4季度,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和銷售的沐浴劑產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本次共抽查46批次沐浴劑產品,經檢驗,合格44批次,不合格2批次。在這46批次中,本市生產企業的產品29批次,不合格1批次;外省市生產企業的產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QB1994-2004《沐浴劑》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下列的項目進行了檢驗:⑴標簽、⑵砷、⑶重金屬、⑷汞、⑸菌落總數、⑹糞大腸菌群、⑺甲醇、⑻甲醛和多聚甲醛、⑼外觀、⑽氣味、⑾總活性物、⑿PH值。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是總活性物項目不合格。
總活性物:行業標準QB1994-2004規定,沐浴劑(成人型)總活性物含量應≥12%,使用總性物含量不合格的產品,達不到真正的洗滌效果。本次抽查中,有2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