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有多部法規、國家標準開始實施,本報選取其中兩部予以介紹。
■食用香精標簽有了明確規定
《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實施。該標準特別明確了食用香精產品標簽上標注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配料清單、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制造者名稱和地址、產品標準號、許可證號以及“食品添加劑”、“不可直接食用”字樣等內容。
在冷飲、糕餅等各類食品中,食用香精被廣泛應用。但是長期以來,我國缺少專門的法規或標準,對食用香精類產品的標簽標示做出明確規定,食用香精產品標簽一直存在著空白標簽、胡亂標示等現象。《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的出臺,將在全國范圍內結束食用香精產品標簽標識混亂、執法監管無法律法規依據的現象,為食用香精生產企業、國內銷售的食用香精進口產品的規范標識、行業的健康發展給予法律保障,也為執法部門的監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玩具用涂料強制標準實施
玩具用涂料強制標準《GB24613-2009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實施。該標準對兒童玩具涂料中5類有害物質進行了具體規定,其中包括總鉛含量≤600mg/kg、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720g/L,苯含量≤0.3%,甲苯、乙苯、二甲苯≤0.3%,以及8項可溶性元素、六類鄰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
玩具涂料作為直接用于接觸兒童的玩具材質,其使用安全方面的要求近幾年一直是歐美等發達國家關注的重點,相應的針對性標準法規也陸續出臺。此次我國實施的《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標準相比歐美國家的相關規定,其限量要求和國外標準基本保持一致,而且限制項目更為全面。
(鄭夢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