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官網獲悉,為完善深圳市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動產登記制度,貫徹落實《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關于轉批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的政策法規精神,2015年10月19日,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總工程師俞科、商事登記和代碼應用研究所所長譚麗一行到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商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不動產登記中的應用,經雙方充分的磋商交流,初步達成了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主標識進行房地產權登記的共識。
會上,深圳標準院商事登記與代碼應用研究所副所長陳勝簡要介紹了標準院工作概況、組織機構代碼及其升級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應用情況,并提出加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不動產登記中的應用建議。一是利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庫為不動產登記提供各類機構的基礎身份信息驗證服務;二是建立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主標識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房地產權登記制度,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三是利用組織機構基準數據庫中的法人和股東信息,關聯機構和自然人的不動產權登記權益,實現個人的不動產權登記權益可追朔。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數據科負責人顏海龍博士對此深表贊同,并交流了目前不動產登記中存在的問題,如缺乏權威信息源,無法保證機構信息的真實性和時效性,尤其是涉及企業并購或機構轉制情況時更是如此,希望通過應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來規范各類證照資料的采集程序,提高不動產登記工作效率,同時希望深圳標準院能發揮標準化技術和信息資源優勢,制訂法人及其他組織房地產權登記系列流程規范和業務標準,規范各類機構信息的采集、錄入、管理和應用,雙方可通過共同組建課題小組的形式,研究建立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主標識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早日實現在不動產登記證上打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中能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來關聯各類機構的不動產權登記信息。
雙方希望通過此次的合作,為國家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做好改革試點,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不動產登記中的應用來為國家廉政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手段,為預防和懲治腐敗夯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