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宜城市質監局獲悉,歷經兩年多的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標準化試點,宜城市《村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工作規范》(DB420684/T 01-2015)等7項推薦性地方標準已由宜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告發布,并于2016年1月25日實施。
7項地方標準是宜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由市人民政府、市質監局、市綜改辦等12家單位聯合起草,并經過征求意見、專家審定、送審報批等程序,由宜城市質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湖北省標準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批準發布的,是該局首次制定發布的宜城市地方標準,也是宜城市第一批國家級農村綜合改革標準化試點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宜城質監局標準化工作負責人王毅松介紹:“7項地方標準的發布實施,標志著宜城市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工作邁上“有序管理”軌道。今后,宜城市在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工作上將有更具體、更直觀的準則可依。這7項地方標準對提升全市農村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滿足村民對公共服務需求、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具有重要作用。既是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宜城模式,規范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工作的需要,又是為了以人為本,更好地滿足村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促進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工作提質增效”。(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