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近日,廣州機場檢驗檢疫局處理退運了3只貨證不符的入境寵物犬。今年以來,廣州白云機場口岸已經有10只寵物犬、3只寵物貓因無相關證書或貨證不符或旅客攜帶超額等原因,被檢驗檢疫部門監督退運出境。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第1712號公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明確規定旅客攜帶入境伴侶動物(犬、貓),須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每人僅限攜帶一只,且貨證相符。經口岸檢驗檢疫人員臨床檢查未發現異常情況的伴侶動物,準予進入檢驗檢疫機構指定場所進行(7+23)共30天的隔離檢疫。隔離檢疫期內伴侶動物須接受檢疫監管和疫病檢測,經檢驗檢疫合格后準予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