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8月12日,南沙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對“處女星號”郵輪入境旅客攜帶物進行查驗時,發現一位旅客攜帶的行李可疑。經開箱查驗,發現其攜帶的貝殼中有8只寄居蟹。現場檢疫人員當即依法對上述物品進行截留、封存并出具相關憑證,同時向該旅客普及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
寄居蟹(拉丁學名:Paguridae),世界分布,是素有“清道夫”之稱的雜食性動物。《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中明確規定,禁止攜帶和郵寄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進境。據悉,該寄居蟹為旅客在日本那霸旅游時海邊拾獲,旅客未能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無法提供相應證書,而未經隔離檢疫的活體動物有可能攜帶多種病原微生物,可能傳播疫病疫情,給我國農林漁牧業生產安全帶來危害。
南沙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旅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一旦發現《名錄》內的攜帶物入境,將依法予以銷毀或退運,并根據情節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若旅客確實須攜帶入境,必須事先提出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并在入境口岸接受檢驗檢疫部門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