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12月21日,珠海檢驗檢疫局拱北辦事處工作人員在對一入境澳門旅客攜帶的物品查驗時,發現其攜帶有10片大小不一、共計1.8公斤帶有幼蟲的蜂巢。
據該旅客自述,該批蜂巢購自澳門,準備攜帶回大陸作泡酒食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蜂巢不屬于禁止進境物品,但考慮到未經加工處理的蜂巢攜帶有蟲體的風險較高,執法人員進行了現場檢疫,發現這些蜂巢的蜂窩內存有較多白色蜜蜂幼蟲。由于無法確定蜜蜂的品種,存在攜帶危害養蜂業的病害和外來入侵物種的風險,檢驗檢疫人員立即將該批物品密封。而活動物包括昆蟲類屬于禁止進境物,該旅客未辦理相關檢疫審批手續,檢驗檢疫人員在向該旅客解釋了夾帶有蟲體的物品禁止進境后,依法對該批物品作出銷毀處理決定,隨后將其滅活并送往珠海垃圾發電廠銷毀。
珠海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旅客,攜帶物品入境時應主動了解檢驗檢疫相關規定,以免攜帶禁止進境物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