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近日,天津東疆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對一批西班牙進口“半干起泡葡萄酒”進行現場查驗并取樣送檢。經檢測發現,該批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不符合國標要求,檢驗檢疫人員遂依法對全部不合格貨物做監督銷毀處理。
據了解,該批貨物共840箱,5040瓶,共3780升。實驗室檢測結果顯示,該批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為12.4g/L,而我國的國家標準《葡萄酒》規定干浸出物含量不得小于16g/L,該批貨物不符合我國葡萄酒強制性標準,應實施銷毀處理。
干浸出物是葡萄酒在一定物理條件下非揮發性物質的總和,包括游離酸及鹽類、單寧、色素、果膠、低糖、礦物質等,干浸出物含量與葡萄的栽培方法、生長氣候、地理條件加工工藝及貯存年限等密切相關。干浸出物是體現葡萄酒品質的重要指標,而假酒一般干浸出物含量較低。
天津檢驗檢疫在此提醒葡萄酒進口企業,在進口葡萄酒時關注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廣大國內葡萄酒消費者可以要求進口商家提供相關批次葡萄酒的《入境檢驗檢疫證明》,來判斷產品真偽。如有疑問,可撥打12365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