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3月17日,深圳檢驗檢疫局駐郵局工作人員在對入境EMS進行例行查驗時,在一個來自日本的郵包里查獲2盒胎盤提取物,共100支,200ml。由于貨主無法提供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證明,檢驗檢疫工作人員對該批人胎盤提取液針劑予以退運處理。
該物品是通過生物技術以人體胎盤為材料提取有效成分而制成,為保持其生物活性在制作過程中沒有實施高溫等徹底的消毒措施,可能導致病原體殘留。使用未經檢疫的胎盤絨毛分解物,有可能感染多種嚴重的傳染病。根據《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郵寄、攜帶特殊物品進境,應當在特殊物品交運前向目的地直屬檢驗檢疫局申請特殊物品審批。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市民,出入境前應了解相關法律法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