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入境移植用造血干細胞通關效率,實現臨床治療的及時應用,經前期風險評估與實地考察臺灣慈濟骨髓干細胞中心,在明確境內申請人和審批材料前提下,廈門檢驗檢驗局優化臺灣慈濟骨髓干細胞中心移植用造血干細胞入境衛生檢疫審批流程。
一是前置審批。在移植用造血干細胞交運抵港前,完成入境特殊物品審批,確保移植用造血干細胞到港即放;二是采信臺方檢測結果。直接采信臺灣慈濟所提供的供體健康證明、相關檢驗報告及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等材料,不再重復進行實驗室檢測;三是即報即批。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對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的一律實行“即報即批”,不再開展風險評估;四是落實特殊措施。對因特殊情況導致無法提供審批材料的,一律實施檢疫查驗后先予放行,申請人僅需提交承諾書,保證放行后10日內補辦審批手續。(黃藝煥 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