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對一批美國進口的化學肥料進行木質包裝檢驗檢疫時,發現集裝箱內有8個天然木托,而企業在報檢時申報為無木質包裝。依據我國動植物檢疫法中的相關規定,檢驗檢疫部門對企業未如實申報木質包裝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并在出入境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中對該失信行為進行采集登記。
事實上,上述木質包裝申報不符的情況并非偶然發生。天津檢驗檢疫局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1至10月,該局行政處罰立案共126宗,罰款金額82.02萬元,其中因木質包裝申報不符而進行處罰的案件共40起,占31.7%。
據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分析,木質包裝申報不符狀況頻發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國外貿易商對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了解,未向國內進口商通報木質包裝的有關信息;二是裝運環節中信息溝通不暢,貿易雙方對加固用的墊木、擋板均不知情;三是進口企業對木質包裝不夠重視,存在漏報、瞞報的現象。
木質包裝申報不符不僅存在被立案處罰的可能,還會影響進口企業的信用。依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管理辦法》,企業的信用等級分為AA、A、B、C、D五級。檢驗檢疫機構會對企業不如實申報木質包裝的行為進行信用信息采集,如企業信用等級一旦降至C級及以下,企業就無法享受無紙化報檢、審單放行等優惠性政策;還會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提高其進口貨物的抽批比例,直至100%;涉及后續監管的,檢驗檢疫監管頻率也會相應提高。
對此,天津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應加強對國內相關法律、規定的學習,重視木質包裝的申報工作,避免因為幾個小小的木托盤影響了自身的信用,進而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張永勝 霍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