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監督銷毀了20斤來自日本的含有未獲準入成分的拉面,涉貨值約8000日元。
當天,檢驗檢疫人員在審核其入境申報材料時,發現這些拉面的湯料包標簽產品配料中含有豬肉成分,經開箱查驗、取樣送檢,確定其確實含有豬肉成分,而日本豬肉產品并未獲得我國準入許可,檢驗檢疫人員遂判定這些拉面為不合格產品,并依法進行了監督銷毀處理。
據了解,這些不合格拉面出自同一批進口食品,該批食品總計2.23噸,共包含32個品類,有硬糖、牛奶脆餅、拉面、烏冬面、奶豆、汽水、調味汁(料)等。經檢驗,除拉面不合格須依法銷毀外,其余食品均合格并已簽發通關單放行,獲得市場準入。
據天津檢驗檢疫工作人員介紹,進境肉類產品具有較高的檢驗檢疫風險,國家質檢總局根據輸出國家或地區的動物疫情、注冊生產廠家、雙邊貿易協定等情況,經風險分析,制定《符合評估審查要求的國家或地區輸華肉類產品名單》,只有名單中列明的肉類品種才可以進口,以防止國外疫情傳入,確保進境肉類產品的衛生質量安全。
天津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進出口企業,不僅進口肉類需要我國準入許可,即使進口含肉食品,也應該確保配料中肉類來自準入國家及在國家質檢總局注冊的生產企業。(劉慧 霍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