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東烏檢驗檢疫局以促進地方特色產品出口、助力經濟增長為導向,探索對轄區內出口食品企業實施“3+1”備案監管模式,即實行備案監管、認證監管、年度監管“三合一”管理,促進企業質量和效益協同提升。
實施聯動監管,疊加監管效能。圍繞出口食品企業的生產流程與質量過程,深入研究多層次監管的針對性與契合性,通過備案監管過程,將HACCP認證有效性監管與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監管相融合。檢查前,全面掌握企業的各項信息情況和備案資料,并根據企業往年的檢查情況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監管計劃;檢查中,據評審員的專業特點將檢查任務合理分工,評審員有針對性的實施檢查,進行綜合風險評估;檢查后,與企業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直接溝通,幫助企業理順管理過程,完善管理質量。
實行集約監管,加強監管成效。實施聯動化監管,將企業的多個質量生產過程和質量管理層次放在一個監管框架內,進行評價評估,通過多角度考核關鍵控制點和關鍵崗位人員,有效驗證安全衛生控制體系的系運行情況和認證依據標準符合情況。在監管過程中,相關檢查項目都通過表單進行了針對性和相關性的評價設置,以便企業各個層級的管理者與生產者能夠上下一致,做到問題立行立改,風險隱患不遺留、不遺漏,解決監管形式化,整改走過場的問題。
轉變工作理念,注重宏觀管控。按照“放管服”要求,不做企業的“技術員”和“檢驗員”,以備案監管為契機,引導企業發展中高端市場,走質高價優的經營路線,按照借位營銷理論,促進企業借助優勢原產地政策優勢,拓展海外市場,加強品牌建設;積極融入“三同”工程,擴大國內市場,提升品牌價值,支持企業借助第三方認證,增強市場信譽,提高品牌質量。通過質量提升與市場分析會,充分發揮檢驗檢疫的職能優勢,為企業解構市場發展態勢,推動質量效益雙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