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滁州市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警方、企業聯手查獲一起白酒商標侵權案,涉案金額約4萬元。
2018年2月7日,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投訴,鳳陽縣府城鎮名城世家南區(D區)一處樓底層儲存有大量非法白酒。該局執法人員隨即聯合警方人員依法對該場所進行了檢查。現場發現白酒41箱,其中“口子?口子窖(5年型)4箱(6瓶/箱,400ml/瓶)”、“口子?口子窖(陸年型)14箱(6瓶/箱,400ml/瓶)”、“口子?口子窖(拾年型)16箱(4瓶/箱,500ml/瓶)”、“口子?口子窖(貳拾年型)7箱(4瓶/箱,500ml/瓶)”。該批涉案白酒的外包裝箱均無生產日期等信息編碼,且有人為改動痕跡,經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專業技術人員鑒定,上述涉案白酒均不是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生產產品。經查,當事人陸某承認上述涉案白酒是其存放用于銷售的,且其無法提供采購驗證記錄、檢驗報告等資料。
當事人的行為,實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予以沒收侵權白酒41箱,并罰款人民幣60000元的處罰。 (侍根勝 陸騏)